《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、保证依法执业,2023年9月22日下午,仙临镇卫生院全体职工在公卫楼二楼大会议室举行《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培训会,卫生院全体职工参加此次会议。

培训会由党支部书记、院长潘华带领全院职工学习《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结合大量实际案例针对《条例》中与医务人员密切相关的“执业”部分进行重点解读,包括“执业”专章中的医疗机构执业资质、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、临床实践、急救、知情同意、药物管控、病历管理、医疗机构内部质量管理、绿色通道、信息互通、院感责任机制、远程医疗、签约服务和满意度测评等14个方面。
此次培训有助于卫生院医务人员深刻理解和把握新《条例》,并运用于临床工作中,为进一步增强卫生院医务人员法治理念,提升医疗服务质量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。
(责任编辑:夏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