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总书记说:“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,是中华民族的希望”。为加强对未成年的保护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,9月20日长兴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会,会议由副院长赵吉香主持。

培训会上,赵吉香首先为大家解读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讲解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正式施行时间、内容等。随后带领大家观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宣传视频,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政府保护、家庭保护、社会保护、司法保护、校园保护、网络保护等方面的视频,实现全方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,强调国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等权利,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。最后,要求大家巩固今天的学习内容,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。

通过此次培训学习,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,对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也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,知道保护未成年人,是我们共同的责任。大家纷纷表示会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,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(责任编辑:夏琴)